一、学员投诉内容
学员认为驾校、教员及其他工作人员,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投诉。具体内容包括:
1、驾校未按培训教学计划内容和时间培训的; | 2、驾校乱收费的; | 3、驾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; |
4、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; | 5、教练员讽刺、挖苦、侮辱打骂学员的; | 6、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; |
二、学员投诉方式
学员投诉的方式以面谈、信件、电话为准,需留下真实姓名和回访地址或电话,并提供尽可能详尽的证据、投诉对象、投诉内容。
三、投诉管理
驾校工作人员在接到学员的投诉后,必须马上登记在册,不得不做记录和隐瞒不报,也不得恐吓学员,不得将消息透露给被投诉对象,并立即派人进行调查。
四、投诉处理
1、学员投诉内容属实,应按下列原则处理:
①若没有达到规定学时,要对学员进行补训; | ②讽刺挖苦,侮辱打骂学员的,由责任人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,并按公司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; | ③收取钱物或参加宴请的,按规定对责任人处以3倍罚款,并将收取的钱物或学员宴请支付的费用,如数退还学员; |
④公司乱收费的由公司及时将超额部分退还学员; | ⑤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应兑现承诺; | ⑥其他问题,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。 |
2、对被投诉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,还应按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处理时限
接到学员投诉后,应在三日内处理完毕,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十日,超过十日的由驾校分管领导批准。
六、学员投诉处理的后续工作
1、公司行政部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。 | 2、处理结果应备案保存。 | 3、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个人档案。 |